比思論壇

標題: 不灭剑体——玄幻力荐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suiledao    時間: 2011-8-26 22:59
標題: 不灭剑体——玄幻力荐
作品相关  剑者,首主东方华夏九州,是为东方玄幻。
  剑者,再号百兵之君,凌驾诸般利器。
  这里是剑神大陆,千宗林立,这是一个宗门割据的世界。
  在这片大陆上,剑者聚剑元,化剑气,凝剑罡,合剑芒,定剑域,乃至劈山断岳,剑分江河!
  这里不仅有宝贵的剑池,神圣的剑冢,上古诡秘的剑墓,还有诸多神奇灵兽,奇异剑道————
  修炼层次:剑体,剑元,剑魂,剑魄,剑心
  剑者称号:剑者,剑客,剑师,剑主,剑王,剑宗,剑皇,剑帝,剑尊,剑祖,剑圣。
  宗门等阶:青凡,金天,白灵,紫皇 剑者修为能力划分及一些设定  天道世界,(道齐天的世界)
  剑者修为能力划分及一些设定
  修炼层次:剑体境:“练筋骨”剑奴,“练元气”剑侍,“筑基聚元”剑者。
  剑元境:“炼先天”剑客,“孕剑种”剑师,“渡元劫”剑主。
  剑魂境:“悟剑魂”剑王,“洗三魂”剑宗,“渡雷劫”剑皇。
  剑魄境:“衍剑魄”剑帝,“洗七魄”剑尊,“渡心劫”剑祖。
  剑心境:“凝剑心”剑圣。
  (剑体境)
  “剑奴阶”:此为剑者奠基阶段,一般七八岁开始经脉稳定后,每日锻筋炼骨,强健体魄,习练最初的奠基剑法,积累剑法基础。
  “剑侍阶”:剑者奠基阶段,先天资质在普通中等及以上者,依照剑元功可吸纳天地元气来丹田气海形成最初的剑元气,可运转到
  体表护身或是剑器上增强力量,并掌握更高的奠基剑法。
  “剑者阶”:筑基聚元踏入剑道大门,可外放剑气护身,开始习练高深剑法,可在剑器上加持剑气增强威力,此开始每一阶分为三
  个小、中、大三个天位,小天位者剑器可外放延伸三寸剑气,中天位者六寸,大天位者九寸。
  (剑元境)
  “剑客阶”:堪破本心,打通百会穴,入先天,脱胎洗元。可神庭识海神识外放,与人传音,并探查修为;可剑气离体,破空伤敌
  ,运用气剑指;可引天地五行等异力种子入体,融合炼化形成属性剑气。开始习练拥有属性的精深剑法,小天位剑器外放延伸三尺
  剑气,中天位六尺,大天位九尺。
  “剑师阶”:修为日深,对精深剑法领悟更深,可以运用剑种对自身进行淬炼强化,小天位剑器外放三丈剑气,中天位六丈剑气,大天位九丈剑气。
  “剑主阶”:渡过元气劫,剑气蜕变成纯行属剑气,开始凝练剑气与剑种,小天位外放七丈剑气,中天位外放四丈剑气,大天位外放一丈剑气。
  “剑王阶”:凝成剑魂,剑气开始脱变成剑罡,可以引动天地之力,小天位可引动千丈的天地之力(3里),中天位两千丈(6里),大天位三千丈(9里)。
  。。。。。。(待续)
  宗门等级及进阶条件:
  青凡级宗门:掌二十座山,方圆两百里土地,须有剑王及以上强者至少两人,其宗门弟子一千。(宗门数五十五)
  金天级宗门:掌百座山,方圆千里土地,须有剑王及以上强者至少六人,其中包括剑皇一名,其宗门弟子三千。(宗门数三十)
  白灵级宗门:掌五百座山,方圆五千里土地,须有剑王及以上强者至少十人,其中包括剑帝一名,其宗门弟子一万。(宗门数十)
  紫皇级宗门:五大剑道圣地,掌两千座山,方圆两万里土地,须有剑王及以上强者至少二十人,其中包括剑祖一名,其门人弟子三
  万。(宗门数五)
  其中宗门弟子指最低达到剑侍阶的剑者,宗门进阶达到条件由剑神殿定夺,分封山脉。
  剑法等阶:奠基剑法,高深剑法,精深剑法,剑魂道,剑魄道,剑心道。
  剑元功等阶:人阶:六层境界,可修炼到剑主。
  地阶:九层境界,可修炼到剑皇。
  天阶:十二层境界,可修炼到剑祖。
  皇阶:十三层境界,可修炼到剑圣。
  大道星空(待续
  大道星空的等级划分有五个:破凡 长命 命河 彼岸 齐道
  关于剑者实力的评定
  剑者实力就目前看,分为四点综合评定。
  一、修为等阶,同一阶位内,相差一个天位剑元的浑厚程度相差一倍,剑者如果相差两个天位通常情况下可以以力压人,以力破巧。
  二、剑法境界,剑法境界可以融入到剑式当中,剑法境界越高别人越难以抵挡,无法判断剑式轨迹,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越天位挑战的依凭,越阶位挑战几乎不可能。
  三、剑法领悟,对于强大剑式的领悟,将剑元用剑式施展出来,发挥出远超单纯剑气的攻击力。
  四、剑气行属及精纯度,五行行属比不上其他天地异力行属,拥有行属越多剑气越强大,剑气精纯度越高威力也越大。
  所以说,在剑魂境以前,一名剑者每一阶每个天位的实力应该是以上四点的集合。

111.jpg

不灭剑体.rar (2.3 MB, 下載次數: 170)






作者: suiledao    時間: 2011-8-27 16:39
自己来
作者: suiledao    時間: 2011-8-28 17:42
没人回啊




歡迎光臨 比思論壇 (http://bb-cc.site/) Powered by Discuz! X2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