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3日,审计署发布了包括中石油、中国化工和中化等多家石化巨头的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。
由于全球经济放缓及海外资产价格的下滑,近几年来国内石化公司的跨国收购也高潮迭起,其间容易出现不经集体决策、对形势判断失误等问题,这一切则难逃审计“火眼”。
例如,2013年,中石油集团未严格执行内部集体决策程序,同意所属企业出资12.11亿美元收购一境外项目35%的权益。
2007年至2011年,中化集团投资的4个境外项目,因对形势判断失误等,累计损失和亏损36.21亿元。
海外并购因涉及资金大、时间急迫、融资过程繁杂(如要与银行、其他贷款方及被收购方谈判、律师沟通、接受反垄断审查等),收购方的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项目决策及管理时也会存在疏漏,这恰恰是在当前形势下他们急需提升的专业技能之一。
此外,审计署也发现了几家公司的重大决策及管理疏漏。
2010年和2012年,中化集团未严格履行评估程序,批准所属企业以15.64亿元对外收购股权,高估股权价值1.78亿元。
中国化工则有多个项目未经集体决策或不规范就操之过急地上马了。
2012年至2015年,中国化工未经集体决策,批准转让4家所属公司股权,涉及金额59.26亿元。2014年,中国化工未经集体决策,违规出借资金21亿元、提供担保19.8亿元。
2015年,中国化工在收购股权过程中可行性研究不充分,存在投资风险,被收购企业当年就计提减值准备高达39.7亿元。
审计署也调查发现了中国化工于十年前进行的一些企业管理问题,有的项目已亏损,有的则存在损失风险。
如2005年和2006年,中国化工未经充分论证批准1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和调概申请,由于技术不成熟、投资成本高等,至2015年底已累计亏损12.45亿元。
对包括中石油等多家石化企业的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,相隔中石油一众前高管落马(又称“反腐风暴”)仅2年左右。审计署提出了央企存在的部分管理及项目实施问题,但也给予了中石油等公司的客观评价。
以中石油为例,审计署就表示,“中石油压缩了投资规模,开源节流降本增效,更注重从规模发展向质量效益发展的转变。实施了扩大经营自主权试点,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,加强内部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环保等基础性工作。”
据记者了解,“反腐风暴”后,中石油也深刻汲取教训,暂停了部分合作项目并进行内部整顿,一些第三方的财务、经营情况也被重新梳理,因此相比过去中石油的整体行事作风更为审慎,在执行国家相关规定、其他法律法规时也更为严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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