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视网2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,经统计,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、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30,211,800.00元(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、违约金、律师费);公司被起诉类案件33起,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1,596,798,608.15元(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、违约金、律师费)、美元3,732,750.01元。
以下为公告原文:
乐视网信息技术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累计诉讼、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
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乐视网信息技术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乐视网”或“公司”)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有关规定,对本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的诉讼、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累计诉讼、仲裁案件基本情况
经统计,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、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30,211,800.00元(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、违约金、律师费);公司被起诉类案件33起,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1,596,798,608.15元(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、违约金、律师费)、美元3,732,750.01元。具体情况详见附件。
二、本次公告的诉讼、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
公司被起诉类案件中,因较大部分案件尚未审理裁决,公司目前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、仲裁事项是否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。公司将严格按照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的有关要求,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 附件:累计诉讼、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
乐视网信息技术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